离婚后抚养权变更 每月3000大额抚养费-250708-姚望-判决-滨海法院王静250708-姚望-离婚后抚养权变更3000大额抚养费-判决-滨海法院王静发表时间:2025-09-30 17:29 01 案情介绍(描述案件的来龙去脉,背景故事) 本案为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纠纷案件。 原告:女方 被告:男方 代理律师: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姚望律师(为原告女方代理)
案件背景:女方与男方原系夫妻,2019 年 4 月 30 日协议离婚,约定婚生女抚养权归男方。但离婚后孩子实际一直由女方抚养,男方未履行抚养义务,且存在家暴等情况,女方为保障孩子成长,诉请变更抚养权、索要抚养费。
02 办案历程(描述本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情况、难点、痛点是什么?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) 难点与痛点:需充分举证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、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家暴等情形,以推动抚养权变更;同时要合理确定抚养费标准,保障孩子生活需求。 律师应对策略:姚望律师作为原告女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,协助梳理证据,包括孩子实际由原告抚养的生活记录、被告未参与孩子成长教育的相关凭证,以及被告存在家暴情节的证据等,在庭审及调解过程中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84 条 “抚养权确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”,主张变更抚养权,阐述原告有能力且实际全面照顾孩子,被告疏于履行义务对孩子权益造成损害,为原告争取权益 。
03 办案结果(描述本案件最终的结果,哪里开庭?最终判决是什么?) 审理法院: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调解结果: 婚生女自2025 年 7 月起由女方抚养,男方每月 28 日前支付抚养费 3000 元至孩子满十八周岁。 男方有探视权,探视的时间、地点、次数及方式由原、被告双方自行协商,女方予以配合。 双方别无纠葛,案件受理费40 元由女方负担。
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利益:姚望律师通过梳理证据、主张法律依据,成功助力原告变更婚生女抚养权,确定被告每月支付3000 元抚养费至孩子成年,保障了孩子随原告稳定生活的环境,也明确了被告探视权,平衡双方权益,维护了原告及孩子的合法利益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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