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争取抚养权 3000大额抚养费 分割财产-240912-王鑫-调解西青法院董玲240912-王鑫-离婚争取抚养权3000大额抚养费分割财产-调解西青法院董玲发表时间:2025-09-30 17:30 01 案情介绍(描述案件的来龙去脉,背景故事) 原告:女方 被告:男方 代理律师: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(为被告男方代理) 案件背景: 女方与男方于适婚年龄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。婚后双方因生活理念、家庭事务处理等问题产生矛盾,夫妻感情逐渐破裂,无法继续共同生活。后女方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案件核心争议围绕离婚意愿、婚生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、探视权行使、夫妻共同房产(分别登记在双方名下)分割、财产折价款给付等事项展开。男方同意离婚,委托王鑫律师参与案件调解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02 办案历程(描述本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情况、难点、痛点是什么?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) 难点与痛点 抚养权与抚养费平衡:原告主张婚生女抚养权,需在尊重原告抚养意愿的同时,为男方争取合理的抚养费标准及明确的探视权,避免因抚养权归属导致男方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受影响。 房产分割争议:双方各有一套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,需明确房产归属及是否涉及婚后还贷与增值部分的分割,若原告主张分割男方名下房产的相关权益,将增加财产分割复杂度,需推动双方达成“互不主张” 的共识。 财产折价款支付:原告需向男方支付5 万元财产折价款,需明确支付时间与方式,确保男方能按时足额获得该款项,避免后续履行争议。 律师应对策略 王鑫律师作为男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,聚焦其核心诉求,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制定针对性策略: 子女相关权益协商:结合婚生女成长需求与双方实际情况,认可原告的抚养权主张,同时重点协商抚养费标准与探视权—— 推动确定每月 3000 元的抚养费金额(覆盖子女基本生活需求),明确男方每月可探视两次,保障其与婚生女的亲子互动;针对教育、医疗等大额支出,协商确定 “双方各担一半”,平衡双方经济责任。 房产权益明确:针对分别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(女方名下宝坻区金和园房屋、男方名下西青区旭辉燕南园房屋),提出“各自名下房产归各自所有,互不主张对方房屋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” 的方案,简化房产分割流程,避免复杂的增值计算与争议,确保男方名下房产权益不受损。 财产折价款约定:明确女方需在2024 年 9 月 22 日前一次性支付 5 万元折价款,确定具体支付期限,避免男方因支付时间模糊面临权益无法落地的风险,同时推动双方就 “各自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” 达成一致,减少后续财产争议。
03 办案结果(描述本案件最终的结果,哪里开庭?最终判决是什么?) 审理法院: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法官:董玲 结案时间:2024 年 9 月 12 日
调解结果: 准予女方与男方自愿离婚; 婚生女由女方抚养,随女方共同生活; 男方自2024 年 9 月起至婚生女 18 周岁止,每月 18 日前给付抚养费 3000 元; 男方自2024 年 9 月起每月可探视婚生女两次,女方负有协助义务; 婚生女的教育、医疗费用由双方各自负担一半; 双方名下养老保险金个人缴存部分及公积金归各自所有; 女方名下宝坻区金和园房屋归女方所有,男方名下西青区旭辉燕南园房屋归男方所有,双方不再主张对方房屋的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; 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; 女方于2024 年 9 月 22 日前一次性给付男方财产折价款 50000 元; 双方无其他争议,权利义务关系终结; 案件受理费100 元,由女方自愿全部负担。
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利益: 合理探视权与抚养费保障:王鑫律师成功为男方争取到每月两次的婚生女探视权,确保其能持续参与子女成长,维护亲子关系;同时确定每月3000 元的抚养费标准,且教育、医疗费用双方各担一半,既保障子女生活质量,也避免男方单独承担过重经济压力。 核心房产完整权益:推动调解协议明确男方名下西青区旭辉燕南园房屋归其所有,且女方不再主张该房屋的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,彻底排除男方房产权益被分割的风险,保障其核心财产归属。 确定财产折价款支付:明确女方需在2024 年 9 月 22 日前一次性支付 5 万元财产折价款,为男方争取到应得的财产补偿,且约定具体支付期限,确保款项按时到账,避免权益落空。 无额外费用与争议: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女方全额负担,减少男方的诉讼成本;同时明确“双方无其他争议”,确保离婚后男方无需再因本案相关财产、子女问题与女方产生纠纷,实现纠纷彻底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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